作者:雷向敏; 张玉霞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当事人民事案件案件移送司法实务交叉法律事实检察部门人民法院
摘要:<正>刑民交叉问题历来是司法实务中的疑难问题,也是法学理论研究的热点问题。本文侧重以基层民事审判的视角,对刑民交叉案件实务中出现的程序处理、实体冲突和实务建议进行研究。刑民交叉案件的程序处理(一)"先刑后民"。该原则适用于一是民事纠纷和刑事诉讼的主体完全重合、法律事实相同的案件。民事案件可先不予受理,指导当事人到公安、检察部门处理;民事案件已经受理的,可以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检察部门处理。二是存疑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先中止民事诉讼,并将所掌握的犯罪线索和材料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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