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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法院:和事调解机制促乡村和谐

作者:刘海峰调解机制基层矛盾结合实际人民法院调解工作禹城有效对接社会和谐纠纷非诉讼

摘要:正近年来,山东禹城法院以打造"无讼、(无诉讼)、无访(无上访)、无争(无纷争)乡村和社区"为目标,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矛盾大调解中的指导、保障、和推动作用,结合实际创新方式,从源头上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减少息访成本,实现诉讼与非诉讼的有效对接,将问题融消于萌芽,防止矛盾激化,建立"庭站点三级对接和事调解"机制,有效地化解了基层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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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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