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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如何以诉讼方式履行监督职能

作者:陈秋荣监督职能诉讼方式监事会股东代表诉讼新公司法损害赔偿责任高级管理人员直接诉讼

摘要:新公司法为公司追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损害赔偿责任,设置了包括公司直接诉讼、股东代表诉讼和监事代表诉讼等多种诉权行使方式。然而相对于公司直接诉讼和股东代表诉讼,我国新公司法对监事代表诉讼的规定却未免失之过简,造成监事代表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着诸多有待探讨和解决的问题,从而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监事会以监事代表诉讼方式来实现其公司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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