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凤城法院 丹东首倒销售假药案宣判

作者:李进步; 成平均丹东地区人民法院假药销售2010年2008年一审判决有期徒刑

摘要:近日,辽宁省凤城县人民法院对丹东地区首例以销售假药罪定罪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赵永辉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2008年至2010年明间,赵永辉从于某(另案处理)手中购买“风湿灵胶囊”和“刘氏复康咳喘丸”两种药品,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审判

《中国审判》(CN:11-541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