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敬波中国银行承担责任消费签名核对商户2010年信用卡
摘要:蔡某于2010年5月的一天在路边停车时,被汪成楠等4人劫持。汪成楠通过搜身,劫得蔡某身上现金850元、价值21177元的手表一只及信用卡6张,并用威胁手段取得这些信用卡的密码。随后,罪犯继续控制住蔡某,先后在几家银行的ATM机上取得现金49200元。次日8时许汪成楠至被告金某个体经营的宁波市鄞州邱隘金凤珠宝店,以劫得的鄞州银行、中国银行两张信用卡及密码刷卡购得价值78670元的黄金项链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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