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永城法院将陪审制度引入执行工作

作者:刘波; 孙新建执行工作陪审制度人民法院永城市人民陪审员案件范围制度引进基层组织

摘要:本刊讯 为更好地发挥聘任的49名人民陪审员的作用,近日,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在做好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执行工作的现状及人民陪审员的特长,积极把陪审制度引进到执行工作中,按照因案宜人的原则,科学确定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的案件范围:一是有上访苗头的案件,由当事人所在基层组织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二是婚姻家庭类案件及涉农案件,由当事人所在单位或调解组织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审判

《中国审判》(CN:11-541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