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颜明公检法检察机关公权力刑事犯罪一分为三公安机关关系问题分工负责
摘要:在公权力中有一种很特殊的权力,那就是对刑事犯罪的追诉和裁决权,它被一分为三进行专属配置,分别为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侦查权、检察机关的公诉权和法院的审判权。三机关分置,权力分属,这样就产生了三机关行使权力的关系问题。对此,权威说法是公检法办理刑事案件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审判》(CN:11-541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北大期刊、统计源期刊
人气 542299 评论 58
部级期刊
人气 330723 评论 48
人气 288573 评论 60
省级期刊
人气 253861 评论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