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崔秀春举证责任工伤范围2007年主张否定企业电力装备劳动合同
摘要:案情 原告姜某自2006年10月开始在第三人某国际电力装备(北京)有限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07年1月16日,姜某在该公司承建的山西省离石市王营庄变电站工地焊接PT杆顶帽时,由于梯子滑落,从2.3米高的杆上落下。一当日,经山西省吕梁市人民医院诊断为腰腹部挫伤。之后,2007年3月8日,经某国际电力装备(北京)有限公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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