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楠; 肖庆旭轻伤害案件人民法院创新工作机制公安机关社会矛盾事实清楚和解协议提起公诉
摘要:本刊讯 今年以来,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法院为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矛盾隐患,创新工作机制,与县公安局共同制定了《关于联合实施故意轻伤害案件调处前移工作的意见》。该意见规定,对公安机关已经侦查完毕、事实清楚、证据基本充分、当事人未能达成和解协议、公安机关准备移交提起公诉的案件,在审查起诉期间就民事赔偿部分实行联合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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