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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失并取走自己账户下他人款项构成何罪

作者:颜华; 郑强个人存款账户他人挂失朋友关系中心支行工商银行提前支取被告人

摘要:被害人苏某与被告人晏某原系朋友关系。2003年5月31日,苏某借晏某的身份证到工商银行内江市中心支行民族路储蓄所,新开个人存款账户,并陆续存款10.1万元。2005年3月,被告人晏某陪同苏某到该储蓄所准备提前支取存款时,得知苏某在该账户上存有数万元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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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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