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洁征地补偿款承包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消亡承包土地承包期限平山县
摘要:案情 赵瑞(女)为平山县平山镇李家庄村村民,其独生女李琴与原告程某结婚后,于1983年将户口迁至原告所在的平山镇王平村。1999年初,赵瑞与被告李家庄村委会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土地0.86亩,承包期限30年,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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