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彦珣; 李欣上海市普陀区一审判决受贿案区长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剥夺政治权利个人财产有期徒刑
摘要:3月4日下午,备受关注的上海市普陀区原区长蔡志强涉嫌受贿一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经审理,法院认为,蔡志强受贿罪成立,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违法所得财产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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