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上海二中院 上海市普陀区原区长蔡志强受贿案一审被判14年

作者:胡彦珣; 李欣上海市普陀区一审判决受贿案区长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剥夺政治权利个人财产有期徒刑

摘要:3月4日下午,备受关注的上海市普陀区原区长蔡志强涉嫌受贿一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经审理,法院认为,蔡志强受贿罪成立,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违法所得财产予以没收。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审判

《中国审判》(CN:11-541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