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魏晓雯短信诈骗有期徒刑人民法院人民币通州区北京市诈骗罪罚金
摘要:2009年12月28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对福建男子赵瑞迪等群发短信诈骗百余万元一案进行了宣判,赵瑞迪与赵龙斌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万五千元以及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审判》(CN:11-541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北大期刊、统计源期刊
人气 540754 评论 58
部级期刊
人气 329190 评论 48
人气 286558 评论 60
省级期刊
人气 251842 评论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