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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五个有机统一,实现司法科学发展

作者:周晖国科学发展观司法工作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人民法院工作主题党的领导法治性

摘要:通过培训,我深深地体会到,新时期人民法院的工作必须坚持“五个”有机统一,才能实现司法工作的科学发展:一是坚持政治性与法治性的有机统一。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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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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