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谷子裁判文书文书质量重庆市案件审理程序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简易程序普通程序负责人
摘要:本刊讯 针对案件审理程序的差异,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采取五项措施确保裁判文书的质量。第一,完善裁判文书签发制度。该院规定:简易程序案件的裁判文书实行承办人初审、庭室负责人终审(签发)“二审”制;普通程序案件的裁判文书实行审判长初审、合议庭再审、庭长终审(签发)“三审”制。第二,强化裁判文书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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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CN:11-541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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