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永亮; 李庆阳; 邹莉票据权利票据法刑事判决书持票人原告支票基础关系追索权诉讼请求善意取得
摘要:案情原告:上海天涯物流有限公司。被告:上海迅达物流有限公司。2007年9月20日,李卫国向被告出具借条一份,借得出票人为被告、金额为12万元的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支票(以下简称支票)一张,承诺不解入银行并于同年9月30日归还被告。同日,李卫国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上海鑫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聚公司)法定代表人胡玉平,谎称自己公司经营急需资金,以支票作抵押,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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