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勇健程序瑕疵最高人民法院国有企业改制当事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合同效力纠纷案件正泰公司未生效合同产权转让
摘要:国有企业改制常常牵涉国资管理部门的审批、企业资产的评估等程序问题,特别在国有企业的整体出售时更是如此。在企业改制的实践中,常发生审批程序不完善甚至完全缺失的情形,一旦当事人发生纠纷,程序方面的瑕疵便成为当事人争议合同效力的事实因素。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如何认定审批程序瑕疵对于合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审判》(CN:11-541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北大期刊、统计源期刊
人气 542425 评论 58
部级期刊
人气 330851 评论 48
人气 288693 评论 60
省级期刊
人气 253881 评论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