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煤矿瓦斯爆炸 32人丧生 35人受伤 富源特大矿难责任人被判刑

作者:屈磊被告人煤矿瓦斯爆炸富源县滥用职权罪煤炭工业生产技术云南省瓦斯爆炸事故矿难生产计划

摘要:2006年11月25日17时,云南省富源县后所镇昌源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32名矿工遇难,3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00多万元。2007年10月,富源县煤炭工业局原局长、党委书记敖成璧,原副局长杨盛,原生产技术科科长吴鸿飞,后所镇煤炭分局原局长蒋成辉因滥用职权罪分别获刑。2008年1月11日,原昌源煤矿矿长严帮汝、原昌源煤矿2号井承包人黄买权等7人也被法院判处了不同刑罚。随着判决的生效,那些因事故而长眠于地下的生命似乎可以获得些许的安慰了。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审判

《中国审判》(CN:11-541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