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晓云首都机场高速路过路费机场高速公路北京市收费公路收费还贷公路发展收费年限申请撤诉
摘要:通过机场高速路时,北京市民李劲松被收取了10元过路费。之后,他对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十多年一以贯之的收费行为提出质疑,并将该公司告到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07年5月14日,法院开庭前夕,李劲松主动申请撤诉。他的理由很简单:"被告的解释让我满意。"原本轰轰烈烈的一场诉讼就这样悄然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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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CN:11-541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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