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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第一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沈钧儒

作者:朱菲菲沈钧儒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新中国司法制度国民党宪政运动审判长立宪运动共产党梁启超

摘要:沈钧儒(1875—1963),字秉甫,号衡山,浙江嘉兴人,新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第一任院长,第一、二、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第一、二届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作为新中国审判事业的奠基者,他漫长的人生道路上,有很多事是让我们难以忘怀的,尤其他对中国司法制度的贡献更值得我们后人追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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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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