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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作者:储厚冰党的十八大以来执法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调整第16条义乌市

摘要:综合行政执法是相对于分散、单一执法而言的,是从执法领域机构调整、人员精简的角度提出来的;而就综合行政执法的职权而言,是依据《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浙江省是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较早的地方,在2000年杭州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于2004年批复同意衢州市、义乌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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