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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予司法所法治职能的思考与建议——以江苏省泰州市为例

作者:孔德峰基层政权建设司法行政基层基础江苏省泰州市政法部门基层单位派出机构司法局

摘要: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最基层单位,是县(市、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是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政法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代司法所建设具有重要现实意义,首要的即是承担更多法治职能,为此我们从司法所职能和建设现状入手,探究司法所扩充职能的现实需要、面临问题以及具体内容,提出具有可操作的政策建议,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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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

《中国司法》(CN:11-41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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