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董和平宪法修正案党的领导一以贯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领导精神和平宪法序言
摘要:今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基本继承了宪法序言对党的领导的表述,同时在宪法第一条增加“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党的领导从宪法序言进入正文,以清晰的法律条文落实宪法序言提出的根本原则,这实现了党的领导在立法内容和立法方式上的历史性发展。首先,以宪法条文的形式确认党的领导,体现出我们对这一重大问题的认识更加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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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CN:11-41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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