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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区矫正立法的三点意见

作者:陈卫东刑罚执行现代化转型矫正手段矫正人员执行刑罚强制性措施执行变更收监执行实施强制犯罪分子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明确规定对判处管制、缓刑以及假释的服刑人员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标志着我国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的正式确立。自该制度实施以来,我国社区矫正工作并不理想,难以达到其预期效果。在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大背景下,社区矫正立法呼声日渐增强,是解决我国社区矫正难题、推动刑罚执行现代化转型的有利契机。对于社区矫正立法的思路,笔者认为应重点把握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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