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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信箱

司法行政律师协会信箱制度比较执业规范司法公正言论规制

摘要:问:律师协会是否应当规制律师的言论?如何规制律师的言论?答:律师制度比较完善和发达的国家都由律师协会对律师发表的公开言论进行规制,我国也不例外。纵观各国的律师执业规范,规制律师言论主要基于三个理由:首先,对作为案件人的律师发表的庭外言论进行规制,是司法公正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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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

《中国司法》(CN:11-41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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