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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长兵:加强行政应诉实现行政诉讼根本价值

作者:胡长兵行政诉讼法律价值行政应诉行政执法水平行政机关诚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

摘要: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是行政机关尊重、接受法院对行政行为司法审查与监督的必备之意、必经之途。监督的具体内容:一是推进建设责任政府。法律接受行政机关职权的同时,也赋予行政机关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因此,行政机关对于行政诉讼不得消极对待,不能有意或无意地放弃诉权。积极应诉,就是敢于面对行政争议,这才是有责任的表现。二是推进建设诚信政府的法律价值。诚信政府的基本要求是诚信履约、诚信执法、诚信守法。对人民有诺必践、有法必依、依法办事,并做到有错必纠,切实承担对人民的责任。因此,诚信政府的精神基础就在于对法律的态度和对人民的态度。行政机关加强应诉是树立法治政府形象最实际、最直观的行为。三是推进建设法治政府。法治政府是依法治理和依法运行的政府。行政诉讼则是一种检测依法行政水平,改善行政管理工作的客观尺度。行政机关应诉既能反映行政执法水平,也能反映行政机关对司法的尊重与司法价值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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