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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若磊:治理现代化须恪守程序正义

作者:王若磊程序正义治理方式现代化恪守国家治理法律实现现代社会现代治理

摘要:现代社会最具正当性的治理方式是法治,而法治是最典型的程序之治,它要求社会各主体特别是公权力受制于法律的约束,根据法律所要求的流程和步骤运转行事。法治和程序是现代国家治理的一体两面,现代治理是借助法律实现的程序之治。现代国家治理需首先尊重程序,唯有程序正义下取得的共识才可能存多元的时代获得普遍认可。因此,现代治理中配置权利和资源的分配正义和解决纠纷的矫正正义都需要借助程序正义来实现。对现代人而言,“公正高于真实”。事实真实需要通过公正的程序获取和展现。因而程序在现代国家治理中具有了双重意义,它既是达致正义的一个过程,又是评判正义与否的标准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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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CN:11-41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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