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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佑启:科学定位立法与改革决策的关系

改革进程立法问题科学定位决策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依法治国社会发展需要有效衔接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成及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改革往往涉及深刻而强烈的利益调整,各方面利益博弈日趋激化,依法改革成为改革稳步有序推进的关键。应科学定位立法与改革决策的关系,实现二者的良性互动与有效衔接。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要注重发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效用,在研究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时,要同步考虑改革涉及的立法问题,及时提出立法需求和立法建议,使改革决策转化为法治主张,更好地凝聚社会共识,增强社会对改革决策的认同,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依法推进改革。立法要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立法不应是消极地适应改革,也不仅仅是对实践经验的总结,而要对社会现实进行主动谋划、前瞻规划,要通过立法转化改革决策、引领改革进程、推动科学发展。改革举措涉及法律立改废的,要及时启动立法程序,做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相统一,深化改革和推进法治双轮驱动、协调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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