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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作者:张良庆; 李华培广东模式资质管理区司法局正科级常设机构法制机构法律服务法治政府建设专业技术类司法行政机关

摘要:根据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2003年4月25日,山东省首家公职律师办公室——周村区公职律师办公室正式成立,为正科级常设机构,编制8人,区司法局负责对其进行资质管理和业务指导,办公经费由区财政单独划拨。同年9月,司法部在淄博市召开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公职律师试点工作座谈会,认为"周村模式"对推动全国公职律师试点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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