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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完善北京市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研究

作者:北京市司法局课题组; 李公田; 高鹏法律顾问制度北京市制度研究法律服务体系律师协会三中全会合法权益依法维护

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发挥律师在依法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司法部2014年出台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对推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出了重要安排。北京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司法部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首都律师法律服务资源优势,在实践探索基础上,形成了“党委政府主导、律师协会协同、律师村居结对、广大群众受益”的基本思路,积极开展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工作,把公共法律服务推送到社会治理的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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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

《中国司法》(CN:11-41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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