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云霄; 关根选人民监督员制度程序完善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案件外部监督检察机关本土特色司法改革
摘要:为进一步加强对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外部监督,积极回应“监督者由谁来监督”的质疑之声,自2003年9月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范围开始试点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这项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司法性制度虽历经十余年的探索、发展和完善,但是仍然是一项“新鲜事物”,尤其是此项制度中关于监督程序完善的问题成为新一轮司法改革热议的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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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CN:11-41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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