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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吉利:以软法实现柔性治理

作者:陈吉利软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体系国家强制力治理吉利依法治国法律强制

摘要:软法是指没有法律强制效力.不能运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但有实际约束作用的行为规则。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这正是软法最深刻的效力根源。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体系既应包括“国家硬法”,也应包括“软法”。软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依法治国离不开健全的硬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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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CN:11-41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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