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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新形势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需要实现四大创新

作者:闫友森法治宣传教育宣传教育工作理念创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民法律素质普法工作

摘要:法治宣传教育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近30年的普法历程,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现了从普及法律常识到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巨大历史性跨越,对普法工作的要求已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党的十八大提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的新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法律需求的新变化,要把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定位、新内涵、新理念,深入持久地进行理念创新、方式方法创新、形式创新和机制创新,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最大限度地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效益,不断促进全社会法治氛围的形成和法治精神的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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