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戴艳玲; 陈志海; 司紹寒恢复性司法监狱行刑实践路径监狱服刑人员社会关系协商解决司法过程承担责任
摘要:恢复性司法是指在刑事司法过程中,通过在犯罪方与被害方之间建立一种对话、协商关系,以犯罪人主动承担责任、真诚悔罪、请求谅解、达成和解等方式,消弭双方冲突,从深层次化解矛盾,并通过社区、家属以及志愿者等有关方面的参与,修复因犯罪行为受损的社会关系的一种替代性司法活动。监狱恢复性司法就是恢复性司法的理念、方法在监狱行刑阶段的实践。它主要通过监狱服刑人员的悔罪,与家庭的联络和维系,向被害人道歉、赔偿等各种有益的方式培养并提高服刑人员通过沟通和协商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以及有针对性地强化他们了解社会并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