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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作者:夏慧法律援助工作残疾人事业中国残联合法权益主题实践活动法律援助机构

摘要:我国共有8500多万名残疾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6%。大部分残疾人经济状况都比较差,在社会上处于弱势地位,在遇到矛盾纠纷寻求法律帮助时又难以支付高昂的律师费用,因而急需获得法律援助提供的免费法律服务。经济困难的残疾人作为一个特别需要给予关注的社会群体,是法律援助的重要服务对象。1996年,司法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发展残疾人事业、做好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化建设和人权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和残联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等为契机,进一步积极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根据司法部和中国残联关于做好残疾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维权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协调解决处理残疾人权益受侵害的案件,依法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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