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李龙:树立建设性执法理念

执法观念法律顾问现代法治社会社会矛盾务实态度批评意见建设性思维性冲突法治国家大局观

摘要:建设性执法的思维方式,承认法律的不确定性及法律运行环境的不完美性,在此基础上以建设性务实态度和方法逐步改进,同时重视对公众批评意见的集纳,以大局观为指引,富有成效地解决实际问题。建设性执法有利于打破传统官民对立僵化执法观念,发扬现代法治社会公民沟通和协商民主精神,在法治框架下实现建设性沟通,用建设性思维和方式解决实际问题,建构起现代执法观念。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司法

《中国司法》(CN:11-41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