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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法治建设与人权司法保障

作者:赵春光尊重和保障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看守所法治建设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活动机关管理刑事拘留

摘要:在我国,看守所是国家的刑事羁押机关,由县以上人民政府设置、同级公安机关管理,担负着依法羁押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在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罪犯、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在看守所内执行刑罚的法定职责。看守所执法管理,依法保障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刑事诉讼活动,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代表着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以及法治文明的能力水平,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是人民群众瞩目、国际社会关注的代表国家执法形象的窗口。在完善我国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中,看守所承担着其他执法机关不可替代的特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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