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万昌文立法空白法律援助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法律体系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
摘要:2003年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汉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地结合实际相继制定了一批地方性法规,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也单独或联合出台了一些规范性文件,对法律援助工作作了进一步完善。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刑事诉讼法》、《律师法》等法律为基础,以《法律援助条例》为核心的法律援助法律体系,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由于当前法律援助法律体系缺乏统一性,且有些环节出现立法空白,给法律援助实践工作带来困扰。2013年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为全面修改法律援助法律体系提供了契机,本文就法律援助立法工作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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