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建书管教工作短刑犯最高人民法院法律若干问题问卷调查实践工作监管工作
摘要:根据监管工作实践,短刑犯普遍界定为原判3年以下(含3年)的罪犯.近年来,短刑犯人数逐年递增,特别是新修订《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后,判决后余刑超过3个月的罪犯全部送押监狱执行,加之减刑假释的严格限制,罪犯服刑周期延长,势必增大监狱在押短刑犯构成比例.短刑犯管教难问题凸显,给监狱管教工作带来新挑战.为此,本文选取四川省乐山监狱短刑犯为样本,通过问卷调查和实证分析等方法,对短刑犯管教现状进行全面系统调查,并根据调查发现问题,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以期能对监狱短刑犯管教实践工作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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