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李建明:媒体报道应促进司法公正

司法公正媒体报道李建明司法活动司法机关法制建设道德建设舆论工具

摘要:媒体既可以是司法机关错案预防的积极力量,也可能是一种促成司法错误发生、发展的消极力量。应鼓励媒体积极参与对司法活动的评价和监督,但同时也应加强新闻舆论工具的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传媒应当帮助公众理性地看待司法活动,而不是“参与审判”。当诉讼案还未了结而法庭正在积极审理的时候,任何人不得对案件加以评论,因为这样做实际上会给审案工作带来不利的影响,甚至会使普通人对参加诉讼一方产生偏见。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司法

《中国司法》(CN:11-41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