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晓光法律援助工作企业民办法律援助中心调研社会力量经费不足司法局
摘要:法律援助类民办非企业是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一种形式,是一个新兴事物。河北省鹿泉市司法局依托法律援助类民办非企业作为法律援助中心的有益补充,使社会力量广泛、深入的参与到法律援助工作中,有效缓解了法律援助工作编制紧缺、经费不足、监管乏力等难题,在实践中探索出一条具有特色的"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类民办非企业"县级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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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CN:11-41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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