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工作行政能力建设实践价值本质性系统
摘要:“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能力锻造实力、成就作为,更鼓舞士气、构筑未来。司法行政能力是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本质性力量,标志全系统的整体工作水平与未来发展态势,是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的一项根本建设。因此,系统而非零散、整体而不局部、感性而又理性地深入思考司法行政能力建设,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司法》(CN:11-41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北大期刊、统计源期刊
人气 543485 评论 58
部级期刊
人气 332346 评论 48
人气 290501 评论 60
省级期刊
人气 255450 评论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