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振红鉴定意见司法实践权威司法人员证据能力查证属实鉴定机构守门人
摘要:在司法实践中,要慎提鉴定意见具有权威性。其一,"鉴定意见具有权威性"会成为司法人员怠于审查鉴定意见的借口。依照刑诉法规定,鉴定意见等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依法审查鉴定意见的证据能力,防止"垃圾科学"进入诉讼,是法官必须履行的"守门人"职责。其二,"鉴定意见具有权威性"会使司法人员在面对多份鉴定意见时盲目崇拜权威鉴定机构和鉴定人。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司法》(CN:11-41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北大期刊、统计源期刊
人气 540764 评论 58
部级期刊
人气 329195 评论 48
人气 286567 评论 60
省级期刊
人气 251851 评论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