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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检察业务管理中心之研究——以程序集中控制为构建核心

作者:孙厚鹏; 刘勇; 汤道路管理中心检察业务集中控制案件管理程序检察机关垂直管理自我管理

摘要:在检察业务中,办理案件是最主要的检察业务,案件的管理对检察机关而言,就显得尤为重要。而传统的案件管理是一种从检察长到承办人的线性垂直管理,各办案业务部门以自我管理为主。这种模式存在管理层次多,指挥链条长;缺乏统一机构对案件进行不间断管理和监督缺位等缺陷,容易导致管理断头、信息失真、决策迟缓和纠偏纠错动力不足的问题,进而影响到检察机关案件质量,执法公信力和检察工作总体要求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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