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晓慧法定公证不动产登记前置审查模式公示公信原则形式自由合同的效力切身利益
摘要:不动产变动法律制度涉及到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保障交易安全和效率是立法者矢志不渝的追求。本文分析法定公证制度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提出构建我国的公证前置审查模式,包括法定公证的适用范围、责任保障机制、公证核实权重新定位、部分法定公证事项收费的调整以及其他配套措施,将公证前置实质审查与登记机关的窗口审查相契合,实现审查业务的分流,确保合同的效力,贯彻公示公信原则。法定公证以实体法为依托,通过限制形式自由,实现实质上的真正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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