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东升; 李春平法律援助教学基地法学教师高校法律服务机构实习带教工作法律实践法科学生
摘要:一、校内法律援助教学基地的必然选择 高校法科学生的法律实践大多集中安排在毕业前的2—3个月完成,他们的实习基地一般都依赖于校外的司法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这种依托校外法律实践基地必然有其内在的缺陷。主要原因有:法律实践教学往往依赖于法官、检察官或者律师,学校法学教师一般均不参与实习带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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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CN:11-41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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