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储槐植; 张桂荣违法行为立法机构行为教育矫治法劳动教养制度法律名称机制改革司法体制
摘要:根据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精神,劳动教养制度将要改革为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制度。目前,有关立法机构正在进行相关法律的制定工作。在立法过程中,法律的性质、适用对象、适用条件、决定程序以及法律名称等几个重要问题必须加以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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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CN:11-41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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