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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化解社会矛盾法官律师要同使一股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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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社会矛盾化解,法官与律师要同使一股劲。当前,社会矛盾多发、易发,人民法院受案数量居高不下、连年攀升。必须继续扎实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这是有效化解矛盾、保障案结事了的最佳途径。调解离不开律师,律师的专业素质和中立身份更有助于促成调解。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充分保障律师发挥职能作用,广大律师应当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共同做好诉讼调解、矛盾化解工作。应当积极探索改革创新,完善律师收费制度,研究论证律师主持经济纠纷案件调解的可行性,为全面促进纠纷调解、矛盾化解工作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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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CN:11-41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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