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福建省率先为台湾居民提供实习律师事务所和实习指导律师

作者:黄廷彩律师事务所实习指导台湾居民福建省法律职业资格职业管理司法厅司法部

摘要:近日,福建省司法厅公告,向社会公开推荐70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接收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实习、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公开推荐329名律师作为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实习指导律师。这是福建省为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努力做好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我省律师事务所实习和申请执业工作的一项新举措。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司法

《中国司法》(CN:11-41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