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宋会勇法律援助对象收费资格经济困难法律援助机构支付能力服务费用创新理念
摘要:对于大量虽在政府规定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之上,但又具有部分而非全部法律服务费用支付能力的经济困难者,如何做到既满足其合理的法律援助需求,又不至于滥用法律援助资源,现实的制度没有给出答案,从而导致了一方面是党委、政府、社会日益高涨的扩大法律援助对象范围的呼声,另一方面是法律援助机构突破法定经济困难标准施行法律援助的无序。值此情势,创新理念,探索实行法律援助资格收费不失为一个解决相应问题的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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